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石河子2017年度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开始受理,所需材料全指南

石河子2017年度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开始受理,所需材料全指南

石河子市正式启动2017年度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受理工作,符合条件的家庭可前往指定地点提交申请。为确保广大市民顺利办理,本文将详细梳理申请条件、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,请务必仔细查阅。

一、申请条件
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家庭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:

  1. 家庭成员具有石河子市城镇常住户口,且实际居住;
  2. 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政府公布的低收入标准;
  3. 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规定标准;
  4. 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、抚养或扶养关系。

二、所需材料清单
申请时请携带以下原件及复印件(复印件需一式两份):

  1. 家庭所有成员的身份证、户口簿;
  2. 婚姻状况证明(结婚证、离婚证或未婚证明);
  3. 家庭收入证明(由所在单位或社区出具,需加盖公章);
  4. 现住房情况证明(房产证、租赁合同或借住证明等);
  5. 低保证、残疾证、优抚证等特殊困难证明(如有请提供);
  6. 户主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两张;
  7. 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(如拆迁协议、失业证明等)。

三、办理流程

  1. 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,填写《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申请表》;
  2. 社区居委会初审并公示;
  3. 街道办事处复审;
  4. 区住建局审核并公示;
  5. 市住建局备案,符合条件的家庭将获得补贴资格。

四、受理时间与地点
受理时间:即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(工作日)。
受理地点:申请人户口所在地社区居委会。

五、注意事项

  1. 请如实提供材料,伪造证明将取消申请资格;
  2. 补贴标准按家庭人口和收入情况分档确定;
  3. 已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的家庭不得重复申请;
  4. 逾期未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。

请广大市民相互转告,及时办理。如有疑问,可咨询石河子市住房保障办公室,电话:XXXX-XXXXXXX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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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时间:2026-10-26 11:21:54